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业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情况的函
索引号: | ZDDBG22463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1168号 |
发布机构: | 厅督查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业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情况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省发展改革委:
今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严格贯彻落实国省相关政策措施,扎实履行行业职责,积极为交通运输行业民间投资发展创造条件、搞好服务,取得了新的成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16235号办文处理专用单(机密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开放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行业按照市场开放原则,对民间投资同规则、同待遇,做到市场准入标准与优惠政策对所有经济主体公开透明、一视同仁,市场招投标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不设入省备案程序,开放建设市场,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二、全面清理违规保证金。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要求,在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全面摸底调查保证金收取情况,将保证金严格限定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范围内,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依法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允许从业单位以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不强制规定以现金形式缴纳,切实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发挥保证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
三、减轻从业企业负担。不断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履约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努力减轻公路水运建设企业负担,营造严格依法管理、规范诚信履约的建设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现代工程管理。同时,以减轻企业负担活动为载体,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断改进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方式,自觉运用社会管理理念,提升建设市场管理水平。
四、促进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举办全省范围的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宣贯培训会,传达改革精神,明确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及时转发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督导各地落实国家促进网约出租车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城市客运市场规范有序。
五、严格执行新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执行交通运输部新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一是改变原有的车辆分类原则,仅将“两客一危”(“两客”指单次运营里程超过800公里的客运车辆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一危”指危险品运输车辆。)列为管理重点,其他运输车辆只需每12个月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二是取消了对半挂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大幅减少挂车维护费用,提高了甩挂运输效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组织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人员共300余人分两期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贯培训,确保了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落实。
专此函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2月5日